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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5-03-1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培养方面的规定和要求,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,为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的全面发展,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,培养其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,使研究生能够掌握坚实、宽广的基础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,特制订管理制度。

一、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

1.爱国、爱党、爱人民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学习。

2.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,培养团结、努力、积极、向上的思想情操。

3.关爱集体,维护集体的荣誉、利益;积极参加学院的公益活动。

4.尊敬师长、友爱同学。勇于奉献、团结协作。

5.勤于思考、刻苦钻研。举止文明、勤俭节约。

二、学习研究

1.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。前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学习硕士学位课程,并通过各门课程考试。后一年半的时间在导师的指导下,从事科学研究,完成学位论文,并通过答辩。

2.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,拟定论文题目,并于第2学期提交开题报告,进行开题;按时完成学位论文,进行论文答辩。

3.研究生在读期间,要求阅读相关学科及研究方向的书籍和学术论文,硕士研究生至少阅读100本书和500篇学术论文。

4.研究生在读期间,应该积极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及科研活动。

三、学位论文

1.论文必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。所有工作须听从导师的统一

安排。

2.论文选题必须与攻读学位的学科研究方向一致。选题应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,研究工作有一定深度。研究主题明确,问题集中,材料翔实。能反映出作者掌握了深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。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,有新观点和新思想。

3.硕士论文参考文献50篇以上,博士论文参考文献100篇以上,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总文献的1/5。硕士论文字数不少于5万字,博士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。

4.对问题的论述完整、系统,推理严密,关键词得当。语言精练,文字表达准确,语句符合现代汉语规范,错别字、标点符号错误、外文拼写错误、笔误和校对错误等总计不超过论文的万分之一。

5.论文完成后,必须经导师审阅、修改、同意,并经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审查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。

四、发表论文

1.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,必须在各类学报、A类期刊以及教育类、哲学、社会科学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期刊扩展版以上的刊物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。

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,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林业大学,必须是导师或学生为第一作者。署名为第三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研究生毕业发表的学术论文使用。

2.论文署名、投寄发表的杂志以及修改、定稿等应该尊重导师的意见,未经导师审查同意,论文不得投寄发表,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正刊,增刊、专刊等无效。

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,应该提交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,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发表论文,将延缓答辩和毕业。

五、提前毕业

1.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

(1)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学完全部课程,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。

(2)在预答辩之前,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(北大)或者CSSCI期刊或者武汉大学科技期刊目录中A+类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,或者在博士研究生要求发表的期刊目录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。

(3)必须经指导教师和学科领导小组以及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审查、同意。

六、纪律

1.研究生应该严格遵守学校和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。每学期开学初必须到研究生秘书和导师处报到。在读期间,研究生如果离校3天以上(包括3天),必须向导师请假,离校1个月以上,必须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位委员会批准。

2.研究生若在一门课程的学习期间,无故旷课超过课时三分之一的,不能结业,应该重修本门课程;如果有2门以上的课程重修,应该延期毕业。

3.对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集体活动、公共劳动,一学年超过3次的(包括3次)或一学期内离校一个月以上以及损害集体荣誉、利益的学生,不能获得任何奖励,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、通报批评直至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、退学处分。

4.在学习过程中,因违纪、不服从管理人员和导师安排等原因,不适合继续学习的研究生,由导师和有关部门讨论决定,终止对其培养。

七、本制度自2015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

 

本制度解释权为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委员会

 

 

 

 

 

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

2015年3月10日


( 发布:管理部 时间:2015年3月10日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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