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学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,创造一个环境优美、整洁有序、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1.学习室应建立学生值班制度,维持学习室的正常秩序。
2.自觉保持学习室卫生整洁,将个人书本摆放整齐,手机等通讯设备应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,不要在学习室内接、打手机或大声喧哗。
3.严禁损害学习室设备,严禁擅自改变个人座次位置,严禁进行除自习以外的其他活动。
4.不允许留存贵重物品,否则丢失自负。
5.禁止闲杂人进入,对学习室的相关事宜有问题的同学可咨询当日学生值班人员。
6.学习室最后离开者,关好门窗、关闭所有电器设备。
7.要求每位研究生自觉遵守上述规定。
8.要求值班人员定期进行检查,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经值班人员提醒拒不改正的,值班人员或学习室内任何研究生都有权要求其离开学习室。
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
2017年4月20日
( 发布:管理部 时间:2017年4月20日 )
上一条: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下一条: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国外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
【关闭】